三、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试三部分。
1.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2.小时
研究生部组织有关学科带头人和指导教师编撰复试笔试题,内容包括本专业基本概念知识、基本知识应用、分析问题的技巧和综合知识的应用等。
2.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分2个面试小组进行,其中光机类1个小组,电学类1个小组。组成有导师参加的7—10人面试小组,依据面试内容提纲(含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左右,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当场评价,评价分定性评价(同意录取/不同意录取)和综合打分。
3.英语口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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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暂行办法》(院发招字[2002]91号文)进行,英语口试小组由二名教师组成,考试内容由本所研究生部统一命题。口试时间为每人6-10分钟,由英语口试小组成员当场给出成绩。
4.考生总分的计算(最终成绩):
考生总分M按以下公式计算:
M=M1*0.6+M2*0.4
初试成绩加权:M1=A*0.2
复试成绩加权M2=B*0.3+C*0.6+D*0.1
其中:A——参加全国统考成绩(满分为500分)
B——复试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C——复试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D——复试英语口试成绩(以100分制计)
5.对同等学历的考生,进行严格复试。其目的是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的闭卷笔试科目为2门,且与初试科目不同,由本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小组命题与阅卷,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学掌握。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复试时间:4月9日——4月10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所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到。
四、录取办法
1、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通过复试和体检合格者,按以上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并按光机类专业和电学类专业择优录取。
4、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面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试结果还有异议,由面试小组报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5、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研究生部做好必要的解释和调剂工作。